枞教人〔2007〕105号
关于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各局属学校: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07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为7月1日~11日(正常工作日内受理),报名所需有关表格请各单位在报名前到教育服务公司领取。教师资格申报每年受理一次,七月份前两周的工作日为报名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申请人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到其所在的局属学校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其中:
1、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
2、申请人应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体检项目,在枞阳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3、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4、全日制师专毕业,后又进修师范院校(含安徽省教育学院)取得本科学历的,教育学、心理学免修(但须附师专毕业证书)。
5、首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补修考试合格,由省自考办颁发的“两学”单科合格证书一律无效。
6、党校学历申请教师资格为不合格学历;双专科申请高中教师资格为不合格学历。
三、申请人提交的基本材料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
5、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及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材料报送
1、使用“教师资格认定录入系统”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含“个人简历”),生成上报数据,并制作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邮箱:aqzy@ahedu.gov.cn),与申请材料同时上报。录入不同机构(市级认定机构代码为501,县级认定机构代码为506)认定的数据前,要将数据库初始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律用钢笔填写,不得改动,填写要规范。
3、请各单位按教师资格种类分类汇总后(即按资格种类填写《枞阳县2007年教师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各一份),于7月12日、13日先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申请缴费,然后凭缴费单将申请材料及软盘送交县教育局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费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收费严格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281号文执行。
六、报名相关事项请宣传。
价费附:《枞阳县2007年教师资格初审情况登记表》
枞阳县教育局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