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服务事项
㈠ 社会力量办学
1/办理程序:申请单位递交报告和必备材料,按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予以审批或审核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2/审批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②“《安徽省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教社管[2001]01号文件)。
3/所需材料
⑴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使用等;
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关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⑵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提交下列材料:‘
①筹设批准书;
②筹设情况报告;
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⑤校长、老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4/办理时间
⑴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应当说明理由。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⑵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其中申请正式设立民办高等学校的,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㈡职业中学学籍管理
1/办理依据:参照《枞阳县普通初级中学管理规定》执行(枞教基[2003]37号文)
2/所需资料
①《安庆市职业中学高一新生花名册》(一式三份);
②申报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单位要盖公章。
2/需要申请办理职业高中毕业证的,请申报单位提交下列材料:
①当年高一新生学籍审批表;
②本年度学生参考会考成绩;
③《安庆市职业高中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
④《安庆市职业高中毕业生摸底表》(一式三份,必须贴上毕业生照片,同底版一寸黑白的3张);
⑤其他相关材料。
3/办理时间
⑴报批职业高中新生学籍,一般在每年9月进行。
⑵办理职业高中毕业证,一般在每年6月底以前进行。
(出处:枞阳县教育局政务手册) |